为进一步深化学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坚决守牢安全工作底线,确保学院的安全稳定。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迎大运.保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就学院开展“迎大运.保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强责任、控风险、压事故、保平安”的总体要求,切实整治校园安全隐患,推动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和管理主体责任,努力实现减少一般事故、控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的目标。
二、开展时间
2023年4--8月
三、主要内容
(一)开展校园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严格校园用电、用火、用气、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健全消防工作档案,明确消防重点部位防火要求,疏通消防通道。使用燃气的单位要严格排查燃气管道锈蚀、接口松动、设备老化等方面涉及的用气安全,抓好隐患排查整治,确保燃气泄露报警装置正常使用;要加强消防设施设备和灭火器材完好情况的排查力度,提高消防安全技防能力。
牵头部门:保卫处
责任部门:各单位、各部门
时间:4月中旬至5月底
(二)加强交通班车和公务车辆安全管理
对交通班车和公务车驾驶员开展安全教育,杜绝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逆向超车、不按规定路线行使行为,同时做好校车维修、维护和保养工作,坚决杜绝校车“带病上路”。对需租用客运交通工具的,必须通过交通运输厅官方网站查询拟租用客运车辆的合法营运资质。
牵头部门:学院办公室
责任部门:学院办公室
时间:4月中旬至7月底
(三)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定期对校园餐饮单位和食品经营单位开展检查,加强对食品采购与保管、食品加工与制作、餐具清洗与保洁、从业人员健康与卫生知识培训、卫生检查与餐厅卫生管理等环节的监管监控,强化食品安全源头和细节管理。
牵头部门:后勤基建处
责任部门:后勤基建处、成都校区管委会
时间:4月中旬至8月底
(四)开展危险化学品摸底排查及隐患整治
清查涉及危化物品使用的部门是否落实专人专管,是否制定并完善应急预案,对危化物品实验室、储存危化物品仓库开展隐患排查,重点针对危化物品是否存在气体泄露、破损、遗失等进行清点,做好实验室和仓库通风排气,坚决杜绝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化物品管理使用不当导致事故发生。
牵头部门:教务处
责任部门:相关教学系(院)
时间:4月中旬至6月底
(五)开展校园在建工程和特种设备的隐患排查整治
定期开展在建工程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压实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安全责任,及时排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定期安排具有专业知识的专人对水、电、气等设施和各类特种设备(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烘缸等)进行启停测试,排查隐患,确保学院各类特种设施设备安全运转、水电气正常供应。
牵头部门:后勤基建处
责任部门:后勤基建处、成都校区管委会
时间:4月中旬至8月底
(六)按时间结点开展安全宣传教育
按时间结点结合学院实际开展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治安防范、食品安全、财产安全、人身安全、森林草原防火、预防传染病、防溺水等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学生使用国家反诈中心APP、警惕电信诈骗,提醒学生需遵循的安全注意事项,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行为能力。
牵头部门:后勤基建处、保卫处、学生处
责任部门:各单位、各部门
时间:4月中旬至8月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并做好组织协调,把责任细化到最小单位,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二)严格要求,深化认识。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活动安排,积极主动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为学校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三)强化信息报送。请各牵头部门在组织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的同时,注意留存相关图像和文字资料,并于4月至8月每月底前报送当月工作开展情况。资料报送至德阳校区B113办公室(联系人:罗丹 电话:13778439475)。
保卫处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