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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园交通安全整治的通知
2019-02-26 13:39  

各教学系(院):

近期,各高校交通安全事故频发,造成不同程度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大学生交通安全及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亟待解决。为教育全院学生了解交通安全法规、掌握交通事故防范基本技能,引导学生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尽量减少或杜绝学生交通伤亡事故发生,经学院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整治、规范学生违规交通行为。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部署

(一)认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教学系(院)相关领导要高度重视,尽快召开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工作布置会议,让全体辅导员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并有效开展相关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

全体专兼职辅导员以班级为单位在学生中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再次签订《安全责任书》,且于2018年10月19日前组织人员到保卫处领取2018级新生《交通安全手册》后即时发放给每位学生,同时在《学生工作记录本》上做好相关学习宣讲记录,相关职能部门将此项工作列为期末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

(二)彻查全院学生驾驶机动车进校安全隐患情况

为维护正常教学秩序,进一步规范校园交通秩序,确保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各教学系(院)应当继续做好学生机动车辆排查工作,特别注意摸清相关人员是否具备驾驶机动车辆资格。再次强调禁止学生驾驶汽车、摩托车等机动车进出校园并在校内存放机动车辆。届时,保卫处将对两校区长期停放的机动车辆进行集中整治,各教学系(院)和全体专兼职辅导员要对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告知学生家长,督促学生利用节假日时间将机动车辆开回家停放,并在2018年10月24日(校历第8周周三)前将相关情况书面报送保卫处。

(三)非机动车交通安全隐患行为整治

学院进一步加强校园内非机动车安全隐患治理工作,非机动车包括但不限于电瓶车、人力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滑板车、轮滑车等。各教学系(院)要加强校内交通文明行为引导,禁止“共享单车”载人行驶,禁止在机动车行驶区域使用滑板、轮滑车等交通工具。院团委要进一步加强对各学生社团的安全教育,划定相关社团的活动区域,对可能引发校内交通安全事故的各类比赛、活动,承办部门应当制定交通安全预案,同时报学院保卫处备案。

二、工作要求

(一)2018年10月24日前为学院集中排查整治期。保卫处、各教学系(院)、建大物业公司共同排查整治校园交通安全问题,清理统计校内学生机动车辆,加强安全教育,对学生使用“共享单车”、滑板、滑轮等交通工具提出具体要求。

(二)校园交通安全治理是一项长期工作,集中排查整治期结束后,全体师生员工要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时刻筑牢交通安全底线,对学生在校内驾驶机动车辆和不文明使用交通工具的行为要长期关注,形成合力,强效防治。对屡教不改者按校规校纪严肃处理。

三、材料报送

各教学系(院)务必在2018年10月24日(校历第八周周三)17:30前将交通安全大整治的有关情况(包括会议、安全教育记录、排查情况,存在的问题)加盖教学系(院)公章后报送两校区保卫处办公室。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保卫处 学生处

二0一八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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