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4月11日全省校园安全工作视频调度会议精神,切实消除校园安全隐患,防止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结合《德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教育系统校园安全工作交叉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学院《安全管理责任清单1.0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就做好近期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分工
1.贯彻落实《四级安全工作体系实施方案》川建院【2019】72号和《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思想文化阵地管理制度》川建院党【2017】70号文件精神,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切实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的监督和指导工作,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牵头部门:党委宣传部
责任部门:各单位、各部门
2.根据《四级安全工作体系实施方案》川建院【2019】72号和《校园秩序管理规定》川建院【2020】10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巩固校内交通安全工作,开展学院通勤车辆和公务车辆定期检查,开展驾驶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巩固行车安全意识。
牵头部门:学院办公室
责任部门:学院办公室
3.结合《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细则》川建院【2020】229号和《校园秩序管理规定》川建院【2020】100号文件精神,以安全检查和校内各单位自查相结合的方式,再次开展消防和治安隐患排查工作。
牵头部门:保卫处、成都校区管委会保卫办
责任部门:各单位、各部门
4.以《四级安全工作体系实施方案》川建院【2019】72号和《安全管理责任清单1.0工作方案》川建院【2021】214号文件为引领,全面加强卫生防疫、食品安全、燃气管道及特种设备的安全隐患检查工作。
牵头部门:后勤基建处、成都校区管委会后勤办
责任部门:后勤基建处、成都校区管委会后勤办
5.结合《四级安全工作体系实施方案》川建院【2019】72号和《安全管理责任清单1.0工作方案》川建院【2021】214号文件精神,全面排查实验实训室危化用品及教学环节、场地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牵头部门:教务处、基础教学部
责任部门:各教学单位
6.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清单1.0工作方案》川建院【2021】214号文件精神,针对师生开展心理健康普查和重点人群排查,并建立台账,常规开展防欺凌及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工作。
牵头部门:学生处、保卫处、人事处、成都校区管委会(学生办、保卫办、后勤办)
责任部门:各单位、各部门
7.根据《四级安全工作体系实施方案》川建院【2019】72号和《安全管理责任清单1.0工作方案》川建院【2021】214号文件精神,针对校园网络、信息系统、监测网络和服务器等网络设备安全开展检查工作。
牵头部门:信息技术中心
责任部门:信息技术中心
二、健全规章制度
各牵头部门针对本单位负责工作内容,建立完善各项岗位责任制度、清单管理制度、排查整改制度、应急处置制度、教育培训制度等,以及各牵头部门开展工作的通知、会议记录、工作记录、巡查检查记录等,确保工作开展落实到位。
三、联合检查整改
成立由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党委宣传部、保卫处、后勤基建处、教务处、学生处、信息技术中心、成都校区管委会工作人员组成的安全隐患排查联合工作组,对以上涉及的安全工作开展联合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形成隐患清单,逐一销号,并于4月29日前,将隐患整改情况由各牵头部门形成文字材料在保卫处(办)存档备案。
保 卫 处
2022年4月18日